這篇是我沒被評審過就被槍決的投稿啊。(嘆)
(綠苑文學獎第一頁:本次短評投稿件數不足,評審老師表示無法評出佳作,故短評從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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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一陣子在新聞上吵得很火熱的死刑存廢議題,贊成方和反對方各持己見、各有聽起來很合理、很完美的理由。我承認,一開始我是贊成死刑的,但僅僅是單純抱著「一報還一報」的心態,或兼有一些對受難者家屬的同情。後來我看了很多篇反對死刑文章,試著了解那些反對死刑者的理由──他們的理由,在「說理」層面絕對強過我。
所以我的理智被說服了,但情感卻沒辦法。
每個罪大惡極的囚犯的背後,都有一段故事。那段故事之深之暗之不可見人,是我們──生活風平浪靜、無災無難的我們──絕對無法理解的。我們只會看著電視新聞上一個個閃過的頭條報導,或不可置信、或瞠目結舌,我們唯一的想法只有「怎麼會發生這種事」。沒錯,那樣的世界跟我們的世界是不同的,雖然我們同在一塊土地上,從生活背景、人生體驗到個人的心境,我們和他們,卻像是存在於兩個永遠沒有交集的世界,各據一方。所以,我們無法理解恐怖份子為什麼開飛機撞雙子星大樓、為什麼殺人魔要一連奪走那麼多無辜生命、為什麼綁架案的最後要用那麼殘忍的方式撕票……
我們不了解他們為何這麼做,正如同高官永遠不知民間疾苦。那群犯人之中,絕大部分都是社會邊緣人,被這個冷漠的社會排擠、忽視甚至淘汰的一群人。當他們在溺死之前伸出手想抓住一根浮木的時候,這個世界沒有人向他們伸出援手,反而避之唯恐不及的逃開。小至沒有學校願意接納的問題學生,大至美國對回教世界的壓迫和輕視,我們這輩子沒有待過那樣的環境,所以我們始終無法理解為什麼有學生念書不好好念,跑去混幫派、打群架,更只能對恐怖組織在地下鐵放的毒氣心生畏懼,慶幸自己不是受害者之一。
最著名的撕票案應該屬白曉燕命案了,兇手是大家眼中的殺人狂陳進興。他的犯行的確令人髮指,偷竊、綁架、性侵和殺人都在他的犯案列表上,但其實白曉燕命案有許多外人不知道的隱情。他一開始綁架白曉燕,是因為跟白冰冰有金錢糾紛,這筆債是白冰冰欠他卻沒有還的。他原本打算綁架白冰冰的女兒以警告她,豈知白冰冰非但不妥協,甚至連看到自己女兒的一截手指寄到家中,也堅持不肯先付贖金贖人──這不是正常的家長會有的心態──她的反抗激怒了陳進興,白曉燕在陳進興一怒之下被殺了,這件綁票案的最後以撕票收場。這件事陳進興確實要負很大的責任,但白冰冰也沒有真的那麼正義和無辜。後來,在獄中的陳進興最後悔悟了,改信了基督教,原本也許能重新做一個好人,而在前方等待他的,卻只剩刑場。這個社會,是不會給犯過錯的人機會的,幾十年前或是現在都一樣。
此外,「殺戮」這件事的本身,是非常艱難的。就算是一個堅持不能廢死的人,當槍在他的手上,死囚在他面前,死囚那些所謂罪大惡極的犯行他都清清楚楚,我也不認為有多少人有勇氣扣下板機──支持死刑的聲浪沸騰,是因為這件事跟一般民眾的關係其實太小,小到就算真的有死刑執行了,也許我們根本不知道死囚是被槍斃還是電死,所以我們能夠毫無負擔的嚷嚷,是因為我們無須承擔過程中無形的巨大壓力。
我們不是受難者、不是殺人犯、不是死刑執行官更不是法務部長,大多數在這個議題上吵得火熱的人,其實多半事不關己。
但是,這些隱藏在「支持」或「反對」之後的深層意義,我們大多不理解,也多半無心去理解;我們事不關己的指著死囚的惡行大罵,心中給他們貼上「罪人」的標籤,希望「法律的制裁」應該看起來公道點,可以伸張社會的「正義」。當然有人支持死刑,因為面對邪惡的時候,大部分的人,都會深深的質疑起「寬容與原諒」的價值。
「所以,妳不應該以死刑當作一種手段,殺死犯人並不能解決問題,何況妳不曾體驗過那樣的生活,不知道他們心底因為社會的冷漠,而累積了多少痛苦、多少恨,他們的所作所為,只是想要向這個世界,吐露他們的心聲;而那些受害者家屬贊同死刑,不過是想滿足他們報復的欲望罷了。」
在看了這麼多篇文章、聽了這麼多不同的見解之後,我應該要認同這句話的。豈知,這句話竄入我的腦海後,我在心裡反覆咀嚼了好幾遍,卻不知怎麼有一種說不上來的無法認同。
為什麼那些理由聽起來都頭頭是道,甚至已經說服了我的理智,但感情層面的我,卻始終沒辦法真心的接納這些說法?
後來,那些支持、反對死刑的理由,在我的思緒裡轉了好久,終於轉出了一個我自己的答案。我絕對同意「多殺一個人」並沒有真正解決問題,這並不會解決社會裡的仇恨,但即使如此,我們依然只是旁觀者,我們既不是罪犯,亦非失去摯愛的斷腸人──我們也沒有資格,指責那些受害者家屬「支持死刑只是為了滿足自己報復的欲望」。
受到社會的冷漠和忽視,是恨;受整個世界的排擠和鄙視,是恨;可是,難道摯愛的親人被人奪走生命,就沒有恨嗎?如果我們這麼高尚的、文明的、理智的一點一點去了解殺人犯背後的故事,了解他們的苦衷、了解他們的痛苦,慢慢的去看他們所在的世界跟我們有多麼不一樣,為什麼卻不能去了解一個受害者家屬有多麼心碎?挪威殺人狂的攻擊目標不是別人,正是一群正值青春年少的青年,受害的每一個人,誰不是一個家庭裡的寄託和希望?誰不是父母花了十幾二十年的心血栽培出來的寶?幾十條生命,在他們人生尚未開始前便已驟逝,只因為殺人者對政治現況的不滿。
沒錯,我們不會懂受整個社會壓迫的心理壓力有多大,正如同我們不懂失去深愛的兒女的心有多傷,身為旁觀者的我們,誰都無權決定這兩種恨哪一方比較痛苦、哪一方比較值得同情,這是無法量化比較的。
我們沒資格因為一時衝動而瘋狂支持死刑,倒也不必悲天憫人的同情奪走他人生命的罪犯。這些可憐的社會邊緣人,以激烈的手段對這個世界報復,而那些無辜受害的平民百姓,則是以激烈的手段企圖對死囚報復。兩種心境、兩種折磨和痛苦,都不是無關痛癢的我們可以「感同身受」的。
安居樂業是文明的幸福、沒有殺戮是文明的痛苦。我們都不應該嚷著要法務部長簽下死刑同意書,這個手段對於解決問題一點幫助都沒有;可是,我們更不能指責喪親的人「滿足了他們自己報復的欲望」。這種痛要他們自己慢慢去療傷,或許仇恨是暫時的特效藥,可以讓他們無處可去的痛苦有一個發洩的窗口,但我相信時間可以一點一點磨掉這種傷痛、一點一點填平那些傷口,在那之前,我們都只能靜靜的等待、靜靜的讓他們自己學會放下仇恨。否則,讓受害者家屬還要背負「野蠻的報復心理」這個重擔,不是太殘忍了嗎?
參考資料:
張娟芬《殺戮的艱難》
無名小站《滿座衣冠似雪》的文章〈這就是文明的痛苦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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